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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家、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,也有婚姻幸福的人啊,不用杯弓蛇影。
我比较倾向于找一个合得来的伴侣,而不是独自一人。两个人在一起,情感上有陪伴,有事也可以互相商量一下。再说细点,哪怕是买了个家具,两个人组装也方便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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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结婚,虽然我和媳妇丁克,但在当今社会,我觉得结婚仍然利大于弊。
婚姻是法律层面的东西,它规定了权力和义务,比如当你重病在床的那一天,父母已经去世,亲戚远在万里,而法律意义上的“配偶”才有权力签署手术同意书。
然后还有财产的继承权、人身保险权、刑事代理权等等……
上面这些,单纯的两个人在一起作为“伴侣”,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,是做不到的,很多时候哪怕事前书面授权加公证,一些机构也因为担心风险而不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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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做人是否应该自私一些?”,找个伴侣,经济各自独立,如果要结婚,签婚前协议分割婚前以及婚后财产,那就可以做到“自私一些”了。
即享受了婚姻的便利,又在财产上进行了隔离。但人和人的关系不是计算机上的 1 和 0 那么简单,不能说我和你分的清清楚楚,但我爱你爱的天昏地暗,这是矛盾的。
两个人的相处,要有一些边界和底线思维,但也会有很多“模糊”的地带,如果利益考量等都算的绝对清楚,像计算机一样一丝不苟,那就失去了“人味儿”,而感情,是人才有的东西,计算机没有(至少现阶段)。 |